上海市筹公租房申请方式(附全市申请点)
导语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受理实行全市通办,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向全市任一区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
申请方式: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受理实行全市通办,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向全市任一区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
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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