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导语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先垫付,之后再向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大病补偿。

  报销方式:

  由参保人员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再向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大病补偿,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大病补偿服务。

  参保人员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拓展阅读: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以下商业保险机构办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医保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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