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住院基金参保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导语 符合少儿住院基金参保条件的人员,无论健康与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一旦患病住院,就能享受由互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跨区门诊入院须同时提供有效转诊单,出院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互助基金可报销范围内居保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扣除居保已支付费用和须由本人承担的互助基金起付标准部分后,余下费用由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扣除须由本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2、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3、罕见病: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在互助基金罕见病定点医院专科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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