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能一起领吗

导语 不能。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申领。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各自的申请条件可详见下文。

  解答:不能。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申领。两者的申请区别如下: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生活确有特殊困难(指患病住院)而短期内难以就业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向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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