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养老保险线下转移流程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通过审核后可完成转移。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1、申请转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属转入户籍地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属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应提供调动凭证)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上述资料审核后,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
3、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转出的,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按规定转出基金;
4、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出的基金进行核对后,将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转移基金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流程
1、申请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在职人员)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申请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
4、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接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联系函》进行审核后,在信息系统中完成个人转出,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基金划转表》、拨付转移资金。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关系转移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