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导语 上海临港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租赁总年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年,租赁合同到期后仍需租赁的,按照申请程序向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解答: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租赁总年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年。
租赁合同到期后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仍需租赁的,应当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终止前2个月按照申请程序向运营机构提出申请,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可以续租。
逾期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除不可抗力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入住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
2.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
3.其他放弃入住资格的情况。
相关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临港公租房】可获临港公租房最新政策、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最新房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