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注意事项

导语 参保了上海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发生出国(境)定居、死亡、重复参保且无法转移衔接或已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等情况可以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注意事项

  1、重复参保或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返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部分余额;其他人员返还个人账户余额。

  2、参保人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3、对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涉及多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应予以退还;申请人不予以退还的,经办机构将直接从个人账户余额或丧葬补助金中抵扣;不足抵扣的,由申请人予以退还。

  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地点

  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关系转移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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