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

导语 你知道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吗?

  1、单位统一参保,由单位代缴失业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本市的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11.5%(其中2%视为个人缴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2、个人按灵活就业参保,按规定仅能参保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不参保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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