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失业金领取标准是多少钱?
导语 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增加45元
具体调整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45元/月,调整为1815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见下图:
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
6、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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