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办理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上海护照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上海市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7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监护人代办,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提交申请人符合出入境证件制作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3张。

注:照片应符合出入境证件制作的标准,并须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证件数码质量校验,校验不合格的,则须申请人本人亲自至出入境办证点采集证件照片。2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且对申请人具有监护权的一方监护人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及监护证明,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须当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

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民警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可在手指伤病痊愈后重新申请换发护照(费用自理)、补采集指纹。4华侨、军人须在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办理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及费用

受理期限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办理期限

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本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7个工作日

预约地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

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护照办理预约入口、沪籍/非沪籍首次办理指南、护照补换证指南、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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