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导语】:上海市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本市机关、事业(含中央在沪)单位,可到单位批准成立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小编为你整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在上海的办理指南,内容包括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等信息,详细内容请查看正文。

办事项目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机构

机关、事业单位批准成立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事网点查询:上海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电话及地址一览表

申办条件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本市机关、事业(含中央在沪)单位

申请材料

1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复印件;
2
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事业单位另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事业单位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下载地址:上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表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下载地址:上海《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也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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