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620元。

  从4月1日起,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提高10.9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提高24%,这也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年来增幅最高的一次。此次调整后,上海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由2013年的1.28:1缩小到1.15:1。

  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起提高的还有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民政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中,上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79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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