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时身份证办理材料及流程
导语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也就是说,外省市户籍,也可以在上海申领临时身份证啦。
办理对象
公民在本市办理跨省异地首次申领以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按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其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办理时限
本市户籍:当场制证,当场发放。
非本市户籍:公安派出所在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本市197个配备临时身份证制证机的派出所在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后,当场制证,当场发放。
收费标准
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
《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即可查看如何申领身份证及外地人在上海如何申领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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