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上海崇明旅游消费券第三轮发放时间:7月25日上午10:00开始,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游崇明”,跳转至“上海崇明区域旅游消费券”活动页面。
第三轮崇明区域旅游消费券
一、发放时间
2025年7月25日上午10:00开始
二、发放对象
位置信息在上海的消费者均可领取消费券。
三、券面类型及额度
1、餐饮消费券
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80元、
满800元减240元、满1000元减400元;
2、住宿消费券
满3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50元、满800元减300元、
满1500元减500元、满2500元减600元、满3500元减800元;
3、门票消费券
满60元减30元、满30元减10元。
四、领券渠道
消费者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游崇明”,跳转至“上海崇明区域旅游消费券”活动页面。
消费券采用“先到先得”的活动形式,发完即止。
本轮发券时间内同一用户最多可领3种类型的消费券各1张(1张住宿券、1张餐饮券、1张门票券)。
使用规则:
消费券仅支持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所属各景点、酒店、度假村和房车露营地使用。
领券成功的用户可在【支付宝首页-卡包】内查看获得的消费券。
餐饮消费券使用时单桌限用1张,不可拆分至多笔使用。
住宿消费券适用于预订客房日历房产品,使用时单笔限用1张,不可拆分至多笔使用。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支付宝的付款码,通过被扫方式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不可与其他支付宝平台活动优惠共享。
获得的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第三轮有效期为2025年8月1日—8月31日。
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餐饮类”、“住宿类”、“门票类”三类消费券不可与“乐·上海”服务消费券叠加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崇明消费券】获取2025上海崇明区旅游消费券领取时间、平台入口、领取步骤,查看消费券使用时间、商家名单、使用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