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个人申请新能源车牌条件有哪些
导语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正式发布,个人用户申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非户籍要求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正式发布。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实施办法所称的消费者,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当前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本条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包括:当前驾驶证状态为超分、停止使用、暂扣、吊销或扣留情形;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含申请日)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上海新能源车专用牌照额度如何发放?
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个人用户申领专用牌照额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二)本人名下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
(三)本人名下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转让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