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高中招生录取顺序是怎样

导语 上海中考招生顺序按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依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依次进行。

  自主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

  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录取;

  ②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录取;

  ③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录取;

  ④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中本贯通”录取、“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中职校提前录取。

  截止8月3日,本市高中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和公示已完成。

  高中自主招生录取规则为:

  ①已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②已被预录取的市级优秀体育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③已被预录取的市级艺术骨干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④已被公办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已被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顺序依次为:“名额分配到区”录取、“名额分配到校”录取。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构成。

  其中综合考查成绩(满分50分)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高中学校结合入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满分40分),“合格”即赋40分,“不合格”的则结合《纪实报告》情况酌情扣分;

  二是高中学校对入围学生开展现场综合评价赋分(满分10分)。

  受疫情影响,今年现场综合评价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考查成绩。

  统一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1至15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包括“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录取。“1至15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原则,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按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1:1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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