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屯幼儿园托班招生对象及条件2022
导语 青浦区赵屯幼儿园2022学年度托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招生对象、人数与条件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招生对象、人数与条件
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招生人数
托班班级1个,新生共计20名。
招生条件——本市户籍
类别 |
条件 |
提供材料 |
第一档 |
有白鹤镇户籍与白鹤镇房产证,户主和房产证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均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办理。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第二档 |
有白鹤镇户籍,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迁入。 |
户口本、出生证。 |
第三档 |
幼儿为上海市户籍,有白鹤镇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其直系亲属,且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办理。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第四档 |
幼儿本人暂无白鹤镇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白鹤镇常住户籍。 |
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他关系证明。 |
备注:
(1)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条件依次招生。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招生条件——非本市户籍
类别 |
条件 |
提供材料 |
第一档 |
幼儿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白鹤镇房产,父母一方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幼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登记凭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流水单、积分分值证明、房产证。 |
第二档 |
幼儿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白鹤镇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幼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登记凭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流水单、房产证。 |
第三档 |
父母一方持有白鹤镇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幼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登记凭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流水单、积分分值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第四档 |
父母一方持有白鹤镇合法租住证明,积分不达120分。 |
幼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登记凭证、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流水单、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备注:
(1)以上四档条件类别都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可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2)在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学后有余额的,可根据以上由1至4的条件依次进行非本市户籍的招生。
(3)满足招生范围的幼儿,在招生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家长居住证年限必须经由白鹤镇社会事业科排名。
(4)根据“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相同条件下赵屯社区幼儿优先。
(5)来沪随迁子女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凭证》的居住地址必须在白鹤镇。
(6)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7)“房屋租赁备案表”必须是镇社区事务中心开具的才有效。
(8)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伪证取消入学资格。
关于港、澳、台地区
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合法任职或就业(需出具相关就业证明)且在本学区范围内购房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愿意进入我园就读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幼儿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合法任职或就业(需出具相关就业证明)且在本学区范围内租住(提供相关住房凭证)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域实际协调安排入园。
招生安排招生时间
时间 |
工作内容 |
7月16日-7月17日 |
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
7月30日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8月6日 |
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招生地点
赵屯幼儿园(白鹤镇建屯路188号,赵屯派出所对面)
预报名登记
请需要报名托班的幼儿家长,于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报名登记,请务必如实将各类信息填写完整,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注:报名材料全部均需原件加复印件。
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
黄老师 33864122
黄老师 59214789
黄老师 59214775
门 卫 59211457
其他说明
1.本方案由赵屯幼儿园与白鹤镇社会事业科研究商讨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