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报名条件

导语 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要求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6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可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招生

  实验幼儿园招生条件: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直系亲属的,幼儿户籍必须随父母或直系亲属,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录取。电子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注:信息来源青浦教育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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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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