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导语 根据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上海民办中小学收费坚持公益属性,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详见正文。

  收费项目

  1、学费

  民办中小学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可收取学费;

  2、住宿费

  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

  3、代办服务性收费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确有必要的代办服务的,可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

  注意:

  除学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民办中小学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按本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分类管理

  民办中小学收费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分类收费管理。

  1、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

  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在不超过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

  学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制定。

  注意: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发展规划、政府投入、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市场供需水平等因素合理核定。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应坚持平稳调整原则,有序进行,不得多频次、大幅度调整,防止过高收费。

  注:信息来自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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