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点一览

导语 根据《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权益。

  上海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点

  1、关注妇女发展。加大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女大学生就业指导,吸引和帮助更多女性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实现就业。

  2、重视家庭建设,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家庭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

  3、重视妇幼健康,加大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逐步健全覆盖全市的老年心理和认知障碍的筛查与监测干预体系。建立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

  4、重视环境优化,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全面构建妇女儿童友好环境。在城市规划、社区建设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对妇女、儿童和家庭特殊需求的考量融入城市规划的整体思路中。

  5、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区级儿童福利机构。

  6、重视儿童网络安全。探索发展网络安全工具,清理网站青少年板块、少儿频道中涉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

  7、建立性别统计数据平台。推动性别统计数据库建设,开发性别统计数据平台。探索实现以人为对象的数据实时提取和精细化匹配,为性别平等红线提供监测和预警机制。

  具体措施

  1.建立上海女性身心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2.实施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骨骼健康管理项目;

  3.建立儿童早期发展基地;

  4.完善上海市妇女儿童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

  5.建设儿童友好社区;

  6.建立性别统计数据平台;

  7.研究建设中福会少年宫新宫(扩建)。

  补充说明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点

  1、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试点工作。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

  3、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4、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

  5、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引导改变生男偏好。

  5、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推动将男女厕位比例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评选标准。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发生的性骚扰,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点

  1、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2、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

  3、及时更新儿童禁用药品目录。

  4、杜绝“毒跑道”“毒校服”

  5、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

  6、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

  7、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

  8、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9、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10、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11、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建设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12、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加强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儿童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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