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幼升小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导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了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招生工作将于3月开始启动。

  小学阶段招生

  1. 入学信息登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2015 年 8 月 31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 月 8 日-4 月 23 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 月 23 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 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28 日。

  3. 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23 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 月 19 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 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号)等要求,2021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 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5. 公办小学验证。5 月 15 日-5 月 16 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 月 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 5 月 29 日-5 月 30 日。

  2021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3月12日 公布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17日 各区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
作的实施方案。
3月19日 各区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3月20日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3月25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2-13日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19-20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4月8-23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
4月23日 1.全市幼升小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26-3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4月30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4月28日)。
5月6-8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5-16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18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20日 各区可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3-24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7日 完成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5月29-30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0日 1.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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