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招聘104名社区工作者10月25日前报名

导语 为结合社区工作需要,上海黄浦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共104名。

  上海黄浦区新闻办消息:为结合社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共104名。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试后能力测试的流程,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16:00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参与。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黄浦区2020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5日16:00(周末照常)。

  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和翻拍的照片),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报名的,产生的后果自负,照片上传要求:

  清晰,亮度足够;

  jpg格式;

  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

  大小100KB以下。

  (2)考生网上报名后,待网上收到“初审通过”的通知,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面试通知: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1日由本人所报考的街道通知面试。

  5、能力测试准考证下载:2020年11月2日上午9:00至能力测试当天上午9:3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黄浦区2020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2)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不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相关受理材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1、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由各街道自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定于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报考街道通知为准。

  四、能力测试方法和内容

  1、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可通过“上海黄浦”网站下载。

  2、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最终成绩公布

  1、两门考试(面试和能力测试)均需参加,考生如若缺考任意一门考试项目,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综合成绩按面试70%、能力测试30%的占比确定,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3、综合成绩于2020年11月17日(周二)上午9: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审核

  1、综合成绩公布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受理材料的形式。

  3、现场受理材料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2日(9:00-16:00,周末照常)。具体情况视疫情而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

  4、递交材料(1)考生网上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后,待网上收到“递交材料”的通知,则在现场受理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2日(9:00-16:00,周末照常),本人亲自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558号经纬国际大厦3楼递交材料(周边交通:地铁4号线鲁班路站2号出口、公交36路、公交146路、公交17路)。

  本人网上下载签名的完整报名表1份(如报名表显示两页,单面打印在两页上,请勿正反面打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下载打印)。

  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复印件包括首页含户籍地址和本人信息页)。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为国外学历,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专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报名表上所填写的全部专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居住证人员携带居住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单面打印件和复印件,请勿提供双面打印件和复印件。(2)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材料完毕后,招录单位在现场受理材料截止日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需自行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考试有效。

  审核不通过的,视为考试无效,招录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不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相关受理材料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七、“蓄水池”计划

  今年继续实施黄浦区社区工作者“蓄水池”计划,即对每次未录取的报名人员,择优进入“蓄水池”,作为下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前的补充。

  八、其他事宜

  1、考生因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2、通过面试、能力测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各街道自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4156578监督电话:63129709

  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一般在居民区(居委会)、“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分类和人数(每个街道招录的人员均分为以下两类)

  1、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是指从事社区党群工作、社区自治工作的人员。

  2、“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

  是指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含党群服务站)、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上五个单位,简称“五个中心”)以及社工事务所的工作人员。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含党群服务站)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区域化党建和“两新”党建、居民区党建、群团等岗位工作。

  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网格处置操作员、视频巡视员、网格巡查督导员、工作站网格处置操作员、居民区网格信息联络员等岗位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中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专职咨询引导、网络管理等岗位工作。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治安防范、信访、维稳等岗位工作。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图书馆、场地管理等岗位工作。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是指专职从事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和事务性服务的工作人员。

  3、招聘计划人数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居民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报名者是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报名属地居住满一年或报名户籍属地居民区<居委会>岗位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可放宽到4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7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7、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户籍或居住地在社区范围内优先;退伍军人、军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五个中心”及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中男性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197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等计算机操作技能。

  7、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社区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有相关的社工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优先;退伍军人、军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个人报名、面试、能力测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保障

  用工管理由街道社工事务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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