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条件

导语 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有什么条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详见正文。

  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置。)

  5.符合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关于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招生

  实验幼儿园报名条件: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直系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随父母或直系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现场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现场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子摇号的方式录取。电子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青浦幼儿园】可获取上海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对口地段表、政策问答、招生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