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泰山普通纪念币分配数量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泰山普通纪念币分配数量

地区 分配数量(万枚)
北京市 645
天津市 315
河北省 570
山西省 400
内蒙古自治区 460
辽宁省 845
吉林省 470
黑龙江省 500
上海市 685
江苏省 660
浙江省 535
安徽省 310
福建省 230
江西省 210
山东省 870
河南省 470
湖北省 330
湖南省 290
广东省注 1 990
深圳市 135
广西壮族自治区 230
海南省 46
四川省 285
贵州省 115
云南省 150
西藏自治区 20
重庆市 132
陕西省 260
甘肃省 165
青海省 71
宁夏回族自治区 1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60
留存历史货币档案注 2 1
装帧销售 330
合计注 3 12000

  注:1.表中广东省数量不包括深圳市的数量。

  2.中国人民银行在每次发行新币时,均在发行库中留存一定数量,作为实物档案,供未来货币研究使用,这部分货币称为留存历史货币档案。

  3.中国人民银行可能根据各地预约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配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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