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出炉 附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整体水平,规范和优化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设置,特修订《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

  术语和定义

  废物箱:设置于道路和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供人们丢弃饮料瓶罐、餐巾纸等生活废弃物的容器。

  设置原则

  1  适应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一般仅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2  适应道路和公共广场人流特征及生活垃圾产生特点。

  3  设置位置应既方便生活废弃物的投放,也方便分类收集和运输作业。

  分类类别和标识

  1  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干垃圾废物箱,分别收集可回收物和干垃圾。

  在风景旅游区、商业街区、公共广场、街心花园、开放绿地等人流集中、产生可回收物较多的公共场所,也可细化可回收物为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成组设置相应废物箱,分别收集报纸传单、塑料瓶、玻璃瓶、易拉罐等,同时并列设置干垃圾废物箱,收集其它垃圾。

  2  应在废物箱箱体侧面喷涂或张贴可回收物、干垃圾、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分类标识。

  设置要求

  01  道路废物箱宜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原则上每座公交站点应设置1只。两座公交站点相邻50米以内的,可在两座站点中间位置设置。

  公交站点以外,可在过街横道线进出口设置废物箱。少数人流较大的路段,可根据人流量、废弃物产生量等因素适当增加废物箱数量。

  02  公共广场按照每2000平方米设置1只,街心花园、开放绿地按照每500平方米设置1只测算废物箱配置数量,根据公共广场、街心花园、开放绿地布局以及人流路径等选择适宜的位置设置废物箱。

  其他

  1  废物箱箱体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

  2  机场、车站、公园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公共开放场所设置废物箱的,其款式、标识等可参照本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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