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这块土地将被征收 你家在征收范围内吗?

  近日徐汇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2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华泾镇459、460等街坊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上海关港实业有限公司691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18.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91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18.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徐〕拟征地告[2017]第004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华泾镇土地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8年9月20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徐汇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4821818*6102

  监督电话: 54821818*6131

  联系人:乔文高

  联系地址:龙吴路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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