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长宁区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导语 上海市长宁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20名储备人才。报名时间至4月15日17:00,扫码进行网上报名。
为做好机关高素质干部队伍储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支撑,上海市长宁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20名储备人才。
招聘对象
2025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毕业高校应为“双一流”大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大学或本市重点高校,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毕业高校应为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2000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7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含>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储备方式
储备人才培养周期为三年。储备人才与上海长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区级机关、街镇工作,试用期3个月。
薪酬特遇
薪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年薪约20.4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19.4万元、本科生年薪约18.4万元(含租房补贴、饭贴、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保费用及所得税)。
住房保障
培养期内的储备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其他待遇
储备人才培养期内,享受培训、体检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迁移落户或人才居住证等事项;期间支持鼓励储备人才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17:00,扫码进行网上报名。
经简历筛选、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于2025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021-62419618*812
技术支持:1808867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