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导语 本文小编为您带来202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关于法院系统文员招聘的相关规定、待遇等问题做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法官从事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审判职权的事务性辅助工作岗位。
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辅助文员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应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至各法院审判辅助性岗位工作。指定派遣机构为辅助文员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务,法院负责具体使用。辅助文员在岗工作期间由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辅助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法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
原系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后被外省市高校录取户口迁入外省市高校的毕业生,在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户口迁回本市,且符合本次招聘学历、年龄等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汉字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派遣。
(一)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汉字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参加在市高院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法院组织的汉字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和汉字速录技能测试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招聘法院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有不合格者,招聘法院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法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应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招聘法院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聘用人员由市高院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四、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能够熟练掌握文字录入的技能技巧,达到一定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能胜任庭审记录等方面的工作。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如何进行汉字速录技能测试?
答:面试当天,在市高院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法院组织汉字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低于50字的,为不合格。
七、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应携带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关于学历验证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何获取?
答:关于学历验证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体获取方法详见中国留学网: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
九、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应派遣机构通知其参加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汉字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出现空缺的岗位,在相关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的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咨询电话:32511529、32511337、3251137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十一、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笔试、面试、体检、聘用资格。
十二、担任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以直接转为法院正式在编人员?
答:不可以。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如果要想成为法院正式在编人员即公务员,必须通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
十三、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种待遇?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加班的,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补休。
十四、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制度提供保障,辅助文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在8800元左右,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辅助文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辅助文员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带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