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招聘公告

导语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现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上海。

  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国家核电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家核电”)于200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现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251.72亿元,办公地点位于上海。

  国家核电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对外签约,受让第三代先进核电技术,实施相关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中国核电技术品牌的主体;是实现第三代核电技术AP1000引进、工程建设进而自主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是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CAP1400/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国家核电肩负着“引进先进技术、统一技术路线、高起点实现我国核电自主化”的国家使命,通过发挥我国三代核电技术“两体一台”重要功能,推进我国先进核电自主化、产业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

  新时期新阶段,国家核电作为国家电投集团核能产业专业化平台公司,包括上海核工院、国核铀业、国核锆业、国核电力院、国核设备、国核自仪、江西核电(天红科技)等7家成员单位,是国家电投集团核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能力中心、价值创造中心。

  国家核电全面承接国家电投集团核能产业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构建严密的核能研发创新及产业发展核安全与工业安全管理体系,承担国家电投集团核能型号研发创新、技术转让、工程EPCS、产业链建设、铀资源开发、核燃料及设备保障、锆材研发与保障、政府保供、数字化仪控系统研发与制造、模块等设备制造、全寿期技术支持服务、核技术和核环保业务等,致力于打造成为“先进核能科技创新领先者”“高质量核能产业发展支撑者”“全寿期核能高端运维服务保障者”,支撑国家电投集团一流核能产业目标实现。

  二、招聘需求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副总法律顾问1人;或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外,公开招聘副处级法律管理人员1人,条件特别优秀者,将依照国家电投集团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国家核电副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重点培养人选。

  三、应聘资格

  下述应聘资格中,年龄、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均按照整年计算,日期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资质;

  2.熟悉核能产业,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悉法律和合规管理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合规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经历要求

  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应聘人员,应具有担任相当于国家电投集团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任职经历。

  国家电投系统外单位应聘人员,按副处级岗位经历,参照上述要求。

  (三)禁止性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投集团制度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

  4.存在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其他情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笔试面试、考察、审批、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5年1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

  内外部应聘人员请分别登录国家电投集团内部人才市场信息平台、国聘网,搜索“国家核电”,填写简历并在线申请意向岗位。

  国家电投集团内部人才市场信息平台:http://nbrc.spic/(内网登录)或http://innerhr.spic.com.cn/(外网登录)

  国聘网:https://www.iguopin.com/

  3.报名要求

  (1)简历信息应当尽量完善,能够全面展示应聘者情况;

  (2)填写简历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法律相关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培训/获奖以及其他证书,专业论文或专著,取得重大工作成果证明等的扫描件上传;

  (3)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勿重复发送报名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须知

  1.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函寄送;

  2.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请准确提供本人直接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

  4.公司不承诺解决应聘人员家属的工作问题。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861388、61861387

  联系人:罗老师、何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本地宝上海招聘】,对话框发送【国企央企】即可获取上海市国企央企招聘信息汇总,还有事业单位,大厂招聘等等~超多岗位等你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