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4年第二批文员招聘公告
导语 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承担全区急危重患者的日常医疗急救、重特大事件紧急救援和大型社会活动应急保障以及社会公众急救培训等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文员人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浦人社〔2022〕4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
一、单位概况
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承担全区急危重患者的日常医疗急救、重特大事件紧急救援和大型社会活动应急保障以及社会公众急救培训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 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4年第二批文员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以下简称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员可注册账号后进 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 特别告知
报名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如下:2024年11月21日10:00至11月22日16:00。
四、招聘流程
(一)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25日10:00至11月26日16:00。
3. 笔试将于2024年12月3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平台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4.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1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
5. 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 面试将于2025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7.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和考察
1.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因考试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将组织加试。
2. 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负责考察,并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 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办理用工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限的说明
1.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 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六、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核):50301293
监督电话:6088115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00至16:30。
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4年第二批文员招聘简章.xlsx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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