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启事
导语 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上海市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招聘受理员1名。工作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关港路301号)。
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上海市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启事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受理员1名。
三、工作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关港路301号)。
四、工作职责
1、做好来站求助对象的受理、巡查、护送返乡等工作,可接受夜班。
2、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民政事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2、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熟悉办公设备操作。
3、年龄要求:30-45周岁,有社工工作经验或持有心理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包括非全日制教育),专业不限。
5、同等条件下,持有B3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六、报名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采用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报名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发送至电子邮箱27065322@qq.com。材料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
七、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八、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低到高依次递补。
2、综合政审考察。
3、聘用待遇:应聘者一经聘用,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相关待遇按徐汇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附件:
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上海市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招聘政府购买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徐汇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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