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导语 2023年静安区计划招录储备人才30名。储备人才采取企业用工方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上海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储备期为三年。

  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静安区计划招录储备人才3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

  (1)北京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吉林: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苏: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徽: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湖南: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广东: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重庆: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四川: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甘肃: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3)华东政法大学等上海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具体如下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

  2. 国(境)外高校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范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若国内本科毕业后赴海外留学的,本科学历毕业高校应符合上述国内高校名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条件: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校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具有突出调研(科研)成果

  8.所学专业为经济金融、信息技术、城建规划、卫生管理、生态环境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的,优先录用;

  9.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储备管理

  储备人才采取企业用工方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上海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储备期为三年。

  储备人才报到后,根据岗位需要、专业特长安排到区党政机关工作岗位。根据工作表现,适时安排到本区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大工程培养锻炼,提升储备人才的综合能力。定期开展考察,建立储备人才个人成长档案。三年储备期内,鼓励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年期满,根据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可推荐至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四、薪资待遇

  1.薪资水平

  博士研究生年薪约 22.8万元

  硕士研究生年薪约 20.8万元

  本科毕业生年薪约18.8万元

  2.其他待遇

  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入住本区公租房。

  符合本市落户或居住证政策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储备期内享受各类专业培训、体检等福利。

  报名方式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4月7日17:00)

  报名地址:

  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271417

  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简历筛选(2023年4月)

  3.面谈(2023年4—5月)

  4.政审(2023年5—6月)

  5.体检(2023年5—6月)

  6.办理录用(2023年7月)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将随时终止录用流程。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谈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面谈形式和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谈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已经报名静安区储备人才的,已进入简历筛选阶段,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

  021-22304259

  021-22304752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静安区公务员局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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