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黄浦区集体户籍或黄浦区社区公共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可办理转学,申请指南见正文。
2026黄浦区初中阶段学生申请转学登记细则(居住黄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号)、《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 适用对象
1.黄浦区集体户籍或黄浦区社区公共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2.居住在黄浦区的外区户籍,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3.非本市户籍,其父(母)在黄浦区居住满一定年限,有合法稳定就业记录,并具有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 申请时限
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三、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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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需材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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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集体户籍、黄浦区社区公共户籍、居住在黄浦区的外区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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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簿 |
本区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如不提供人户分离凭证,按户籍地址全区统筹安排。 父(母)持 1-4 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一天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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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的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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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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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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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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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防接种卡 |
。 父(母)至原就读校领取 5-7 项材料后,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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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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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黄浦区的非本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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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内,或虽在同一户籍,但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2026 年 9 月 7 日仍需有效。 学生的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居住在黄浦区,学生居住地址必须与其父母的居住地一致。 3-4 项证件,必须在黄浦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父(母)持 1-7 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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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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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籍信息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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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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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非本市学校转出的学生也可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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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父(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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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父(母)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8 月有累计满 6 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不含补缴)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6年 8 月)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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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由父(母)至原就读校领取 8-10 项材料后,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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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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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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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黄浦区的境外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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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材料(证件至 2026 年 9 月 7 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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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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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登记单上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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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国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护照内页贴有的“居留许可 ”页上的居留期至的日期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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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监护人姓名及证件号码与监护人所持证件一致 外语证明材料需由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译为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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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绩证明及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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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材料(证件至 2026 年9 月 7 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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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户口:户口簿地址页(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监护人还应持有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簿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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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省市户口:须符合外省市学生父母证件材料要求,居住证地址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表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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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港澳: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台湾: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籍:持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人就业证》 (监护人所持证件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地址应与学生证件或住宿登记单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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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
2. 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父(母)持本人身份证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在自助机上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单上应有验证码。
四、学年注册
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五、 申请手续及流程
1.学期结束前一周,父(母)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校开具“三、申请材料 ”中 3、4 项材料。
2.6 月 24 日至 8 月 30 日期间 8 :00-22 :00(如有变化,以网站通知为准),学生父(母)登录“上海市黄浦区中小学生转学系统 ”(网址:https://wszx.hpe.cn) ,填写信息,并预约递交材料时间。建议选择 6月 25 日至 7 月 24 日期间递交材料。
或手机登录“ 随申办市民云 ”APP,搜索并进入“黄浦旗舰店 ”,点击“个人服务 ”选择“公共服务 ”,找到“教育 ”板块点击“转学申请 ”栏目进行操作。
学生父或母(仅限一人)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受理部门递交转学申请材料原件。在入口处须主动出示预约短信。
窗口工作人员按“ 申请材料 ”要求录入递交的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择日审核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全区统筹安排。原则上开学前一天, 接收学校通知可转入学生父(母)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确认后,学生父母回原就读学校领取后续材料,交至接收学校。
3.接收学校在学生材料收齐并正常就读后,方可转入学籍并注册。
六、咨询时间
6 月 24 日-8 月 31 日 9 :00—11 :00;13 :30—15 :15(仅限工作日)
本时间段提供来电、来访咨询服务。为能及时审核、安排接收学校,请家长在预约时间递交材料。
七、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金陵中路 189 号 电话:5307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