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嘉定区中小学转学时间公布,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入。具体转学流程材料如下。
2025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暑假转学公告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的规定,现就 2025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暑假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转学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
1.本区户籍学生从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本区当年度(起始年级入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且非本区学籍学生;
3.本区学籍学生居住地(仅限房产变更)跨街镇变更。
注意:
1.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入;
2.学期中途不予转入。
二、转学申请材料
(一)本区户籍学生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户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必须与父或母的户籍地址一致; | |||
2 | 出生证 |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
3 | 父或母 | 户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
4 | 住房相关证明 | (1)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 ||||
(2)租房: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
5 | 学籍证明材料 |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导出表格(须加盖学校公章)。 | ||||
注: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本区户籍且本区学籍的学生按照第三类“本区学籍学生 ”执行。 |
(二)非本市户籍且非本区学籍学生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户 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 |||
2 | 出生证 |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
3 |
上海市 居住证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
4 | 户 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
5 | 父或母 |
上海市居住证和社保缴 纳记录 |
父或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缴纳 记录; | |||
6 | 住房 相关证明 |
(1)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 住证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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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房: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必须 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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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籍证明材料 |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导出表格(须加盖学校公章)。 |
注: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从本市外区公办学校转入,须提供父或母一方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知书内必须显示就读学生的相关信息)或持有嘉定区住宅类房产证,其地址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三)本区学籍学生 | ||||||
序号 | 所需材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户 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本区户籍学生必须与父或母的 户籍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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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生证 |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
3 |
上海市 居住证 |
非本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 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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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或母 | 户 口簿 |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
5 |
上海市居住 证和社保缴 纳记录 |
非本市户籍需提供父或母的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 分通知书、社保缴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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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住房 相关证明 |
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本区 户籍学生户口簿地址或非本市户籍学生居住证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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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籍证明材料 |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导出表格(须加盖学校公章)。 | ||||
注: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
三、转学流程 | |||||
(一) 日程安排 | |||||
内容 | 时间 | ||||
家长线上申请报名 |
2025 年 6 月 17 日—6 月 30 日 申请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见下)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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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线下提交材料 |
2025 年 7 月 7 日—7 月 11 日 (9:00—11:30;13:30—16:30) 提交材料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 60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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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告知统筹结果 | 2025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 | ||||
学校联系家长确认 | 2025 年 7 月 24 日-7 月 25 日 | ||||
学校提交转入名单 | 2025 年 7 月 29 日—7 月 31 日 |
(二)2025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暑假转学申请报名二维码
(三)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业务流程图
四、转出申请
1.须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转出学校应在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供给学生监护人。
2.学生申请转出至外省市就读,转出学校应根据外省市要求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3.学生申请前往境外就读,须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休学或学籍注销申请。
4.如果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显示学生已完成转出流程,则该生应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
咨询地点:嘉定区教育局A105 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9902055(工作日 8:30-11:00;13:30-16: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转学】获取2025年上海各区幼儿园、中小学暑假转学政策,查看转学办理时间、条件、方式、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