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儿园报名需要哪些资料和证件2025(各区)

导语 上海各区幼儿园入园材料及证件如下:黄浦区户籍:①持有黄浦区户籍;②持有黄浦区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③持有黄浦区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等,具体如下。

  上海幼儿园报名所需资料和证件一览

  (更新时间:2025年4月17日)

  一、黄浦区

  1.本市户籍幼儿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黄浦区户籍;②持有黄浦区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③持有黄浦区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④父母一方持有黄浦区内各类单位有效的《在职证明》。

  2.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二、浦东新区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幼儿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4.外籍适龄幼儿: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5.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6.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经适房证明;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8.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三、静安区

  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居住在本区的非静安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3)非本市户籍: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籍:护照。


  四、闵行区

  (一) 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区对口报名条件

类型

满足条件

证件要求

户口所在地

学区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

1、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居住地

学区对口

本市户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或经适房产权证。

1、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2、居住证、通行证和护照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

外省市户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持有护照。

  (二) 民办幼儿园非学区对口报名条件

  实际居住在闵行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的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户籍幼儿、港澳台幼儿和外籍幼儿,均可参加闵行区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报名。

幼儿类型

满足条件

证件要求

本市户籍

幼儿

(三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

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持有闵行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

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3、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登记人是幼儿本人,有效期内。

外省市户籍幼儿

港澳台幼儿

外籍幼儿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或持有闵行租赁合同/备案。

1、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1、《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2、通行证、其他居住证、护照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


  (三) 统筹类幼儿报名条件

  公办幼儿园在招收完学区内对口幼儿后,如有空余学额,可招收统筹类幼儿。

幼儿类型

满足条件

证件要求

本市户籍

幼儿

实际居住在闵行但因各种困难无法在户口所在地入园。

(持本区家庭户口的幼儿不可在户口所在街镇内选择按统筹条件报名入园)

幼儿本人持有闵行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有效期内,且与现居住地址一致。

外省市户籍幼儿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持有闵行住宅类产权证,或持有闵行租赁合同/备案。

1、产权人是直系亲属。

2、租赁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2、父母一方持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1、父母一方户口簿。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

3、《上海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需在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五、徐汇区

  (1)本区户籍幼儿:选择“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与信息匹配的证照资料。

  (2)外省市户籍幼儿:选择“外省市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同时还需上传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本区)、积分通知书、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址为本区,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等与信息匹配的证照资料。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的居住证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一致。

  (3)港、澳、台、外籍等幼儿:选择“其他情况幼儿报名”入口。依次维护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并上传与信息匹配证照资料。


  六、长宁区

  1.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⑴ 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户口簿(2025年4月15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⑵ 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⑶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⑴ 台湾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籍誊本、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保持一致)。

  ⑵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中的居住地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⑶ 香港、澳门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⑷ 外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护照、出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⑸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保持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七、普陀区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

  (1)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幼儿父母的《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4)适龄幼儿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适龄幼儿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幼儿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幼儿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父母一方的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等相关材料;

  (5)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一网通办 ”网站或“ 随申办 ”移动端中可调用的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效力,家长也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照片。


  八、杨浦区

  (一)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正面照片(无特殊要求)、幼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杨浦区房产证。

  (二)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正面照片(无特殊要求)、幼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杨浦区房产证或本区经适房、廉租房、动拆迁相关证明。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正面照片(无特殊要求)、幼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监护人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积分通知书、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杨浦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国护照(华侨)、外国护照的适龄幼儿请准备相应证件。


  九、虹口区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辖区内1所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1所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1所面向相关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或公办一级幼儿园、2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2.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可报名1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1所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1所面向相关街道有限招生的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或公办一级幼儿园、2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1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2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1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2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相关身份证明、监护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在“报名系统”中报名1所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报名2所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十、宝山区

类型

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监护人所需材料

本市人户一致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地址在招生区域内)

父母身份证

本市户籍购房

外省市户籍购房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或幼儿出生证明

父母身份证

招生区域内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的房屋产权证

本市人户分离(含廉租房、社区公共户)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

招生区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身份证

招生区域内、社区公共户的相关证明承租人为幼儿父母一方

外省市户籍租房

幼儿出生证明

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父母身份证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

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父母一方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内(202471日至20256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港澳台外籍子女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效期内的护照(外籍)

出生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的房产证(有产证)房屋租赁备案(无产证)


  十一、嘉定区

  报名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2025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原件;非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还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港澳台、外籍幼儿监护人还须提供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公告安排入其他公办幼儿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公办幼儿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公办幼儿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相关证件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验证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公办幼儿园。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及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上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公办幼儿园。


  十二、奉贤区

  1. 本市户籍

  幼儿监护人填写信息和上传证照时,户籍地、居住地地址等信息请如实并完整填写。需注意:

  ①商住两用房、店铺等地址不能使用;现居住地址和产证地址一致,产证编号须完整填写,如“沪(2020)奉字第xxxx号”;

  ②“幼儿户籍证明”、“产证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注意如下:

  2.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幼儿须持本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监护人1须持本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提交资料及需要注意如下:

  在选报“公办幼儿园”时,需要注意:

  1.请持证一方监护人作为监护人1,完成注册、网上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验证(说明:持证一方监护人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缴纳本市社保的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该监护人持证和社保缴纳情况与入园相关)。

  2.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均采集监护人1 的信息。监护人1可以是母亲,可以是父亲,但不能交叉采集。


  十三、金山区

  (1)本市户籍幼儿:根据报名信息上传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2)非本市户籍幼儿:根据报名信息上传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原件。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镇、街道、高新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儿童证件照、出生证明等原件。


  十四、崇明区

  您在填报信息的过程中,可直接调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中的电子证照,或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照片,在线上完成报名。

  线上报名前,您和幼儿根据自身情况需准备以下证件: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需准备户籍证明。

  2.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需准备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120分值证明或一年内缴社保累积满六个月的证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

  以上证件截止日为2025年4月29日。


  十五、青浦区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持有本区房产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各镇遇到以上情况,由区教育局牵头,镇社发科和幼儿园共同协商统筹安置。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入园条件

  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电脑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十六、松江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2025上海各区幼儿园入园政策+对口地段,信息登记指南、报名时间、条件、入口、操作流程,录取时间及查询,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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