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青浦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附问答)

导语 4月7日,2025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政策全文及问答如下。

  2025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5〕1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积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本部门、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青浦教育网和学校网络平台、“校园开放日”、张贴《招生告示》等方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四)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五)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各项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

  2025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青浦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符合入学条件但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入学申请。

  4月14日至4月27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教育局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1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9日。

  3.公办小学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2025年青浦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4.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4月7日,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6.公办小学验证。5月17日至5月20日为本市统一的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5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14日至4月25日,各校要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3.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2025年青浦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线上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验证日期为5月24日至5月27日。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本市户籍学生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联合办学单位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7日至5月9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2日至5月14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6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9日至5月20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对于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于5月21日组织验证。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1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工作安排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和其他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4月12日至4月13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区教育局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各校应按要求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开展督导检查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对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开展监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

  (五)实施核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6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2025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基本要求是什么?

  2025年本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各项要求,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本区“一网通办”可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提供哪些服务?

  本区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2025年4月11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

  家长可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shrxbm.edu.sh.gov.cn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家长可及时了解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政策问答、招生划片范围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4日至4月27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7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如小学就读意愿在青浦区,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前往青浦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详见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2025年青浦区幼升小指定登记点信息公开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家长确需线上办理的,可在青浦区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教育业务/招生考试/义务教育招生”中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幼升小招生专用邮箱(ysx@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1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9日。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收费情况等。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并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5.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7日至5月20日青浦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4日至5月25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的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5年4月27日)。

  青浦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排序。4月7日,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7.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公办初中如何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14日至4月25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通过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正确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25日前向学生就读小学提交有关佐证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进行更正。4月2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信息核对或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学生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小学登记点或区指定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学生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学生入学相关手续。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前往青浦区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详见青浦区教育局公布的“2025年青浦区小升初指定登记点信息公开表”)现场办理。家长确需线上办理的,可在青浦区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教育业务/招生考试/义务教育招生”中下载信息登记空表,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青浦区教育局小升初招生专用邮箱(xsc@qpedu.cn)(以收到回复邮件为递交成功),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家长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青浦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按照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根据 “2025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初中线上验证日期为5月24日至5月27日。

  8.跨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9.今年是否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10.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5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并于5月12日至5月14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并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完成小升初信息核对的学生家长,须进行在线报名,进入民办初中报名页面,进入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1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就读意愿区内1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一旦点击“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报名志愿。

  11.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走读、住宿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收费情况等。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点击“提交”按钮,不得再次报名、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本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1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12.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青浦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0日。

  本区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1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14日至4月25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时间为5月6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根据意愿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14.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5年继续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5.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本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本区将组织民办学校录取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1日。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放弃。

  16.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17.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5月19日至5月20日本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2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访问本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放弃。

  18.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19.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学校”,今年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 “校园开放日”。“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入学挂钩。

  4月12日至4月13日,开展 “校园开放日”活动。本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 “校园开放日”安排。“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20.今年如何开展我区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和招生工作监管?

  青浦区教育局将继续为家长线上查询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政策咨询提供便利条件。家长可通过青浦区教育局官网、青浦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查询招生入学相关具体信息。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在线咨询或拨打59205995(幼升小)、59205996(小升初)电话咨询。

  区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设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为: 021-69732540(周一至周五9:30—11:30,14:00—17:00)。

  附件:

  2025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4月7日

公布青浦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月11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2日至13日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4月14日至25日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4月25日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截止日。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4月14日至27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27日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5月6日

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

5月7日至11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1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9日)。

5月12日至14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17日至2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9日至20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1日

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

5月21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2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4日至25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5月24日至27日

公办初中入学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青浦幼升小】获取2025青浦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对口小区、入学报名条件、信息登记指南、网上报名时间及入口、报名验证时间及所需材料。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