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中职招生政策(官方最新)

导语 2025年3月17日,上海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上海市2025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5〕5号)和市教委关于本市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自主招生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以及需要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的专业,下同)共三个类别。各类别招生计划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5年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的有效成绩。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独立设置的艺体类中职校试点专业除外)。

  三、学校面试、专业测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招生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中职校提前招生专业限需进行面试或测试,以及需要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的专业。

  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需制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流程、应急预案。面试或专业测试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公布组织实施。学校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办法,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5〕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

  1.学生凭中招报名时已签字确认的《202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确认表》(右上角标注“参加中招”字样)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1所学校计)等材料,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办理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手续。

  2.中职校自主招生的面试或专业测试不得收费。

  (二)面试或专业测试安排

  面试或专业测试的科目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所有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时间节点须按照《202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日程表》(详见↓)进行。

  (三)确定合格名单

  招生学校应当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完成后,及时将自主面(测)试结果告知学生,并在学校官网公布自主面(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同时按要求将合格学生名单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四、志愿填报

  2025年本市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志愿在市级统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书面确认。

  凡报考中职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中本贯通志愿2个,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合计5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中高职贯通专业可以兼报),中职校提前招生志愿3个。学生填报的招生代码(6位数)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报考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并进入“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通过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填报该校相关资格限定的中职校提前招生专业志愿,该志愿可与其他中职校提前招生志愿兼报。

  学生须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志愿,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书面志愿表上完成签字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志愿签字确认,往届生、返沪生在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

  五、招生录取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方式,由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末位同分时同分同投)。录取顺序依次为:(1)中本贯通;(2)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3)中职校提前招生。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别若个别专业因录取人数太少而无法成班,招生学校可根据学生志愿、计划及招生章程等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

  中职校招收市级优秀体育学生投档录取办法参照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办法。

  学生如果被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录取,其后续的志愿(即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和统一招生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学生则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六、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须于2025年3月下旬完成自主招生章程制定,并填报《202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详见文末)和《202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核定备案表(副表)》(详见文末),经上级主管部门(贯通类专业须同时经贯通高校)同意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对学校招生章程进行核实、备案。经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经市教委备案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委将对招生学校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七、工作要求

  本市中职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各区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加强对区招考机构和辖区内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完善各项制度,做好人员培训,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原则上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妥善地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社会和家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向区招生考试机构或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招生学校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上海市2025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工作,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制定2025年上海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随迁子女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和普通中职校招生。各类别招生计划数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纳入本市中职校外省市招生计划。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招生条件

  学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4〕4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且须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并获得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三、学校面试、专业测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招生学校,需制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流程、应急预案。面试或专业测试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组织实施。学校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应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

  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办法,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5〕7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

  1. 学生凭已完成签字确认的《2025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信息确认表》(右上角标注“随迁”字样)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1所学校计)等材料,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办理面试或专业测试报名手续。

  2. 中职校面试或专业测试不得收费。

  (二)面试或专业测试安排

  面试或专业测试的科目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须按照《2025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见下图)安排面试或专业测试时间。

  (三)确定合格名单

  招生学校应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完成后,及时将自主面(测)试结果告知学生,并在学校官网公布自主面(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四、志愿填报

  2025年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志愿填报统一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志愿在市级统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进行书面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报考中职校的随迁子女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下同)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合计5个,普通中职校志愿2个。学生填报的招生代码(6位数)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报考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并进入“中职校自主招生资格库”。

  通过市级优秀体育生相关资格确认的随迁子女学生,可填报该校相关资格限定的普通中职校志愿,该志愿可与其他普通中职校志愿兼报。

  学生须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有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中职专业志愿,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书面志愿表上完成签字确认,其网上填报的志愿方可生效。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学籍学校进行志愿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时不可更改任何志愿信息。

  五、招生录取

  随迁子女招生以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录取成绩和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方式,由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同分同投)。

  录取顺序依次为:(1)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2)普通中职校志愿。

  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录取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被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的学生,不再进行普通中职校志愿的投档。

  普通中职校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志愿及计划等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招生学校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征求志愿招生学校名单和余额计划。征求志愿录取仅限普通中职校志愿(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不进行征求志愿。符合2025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参加了学业考试且有有效成绩,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可选择1所学校进行登记。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要求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同时将录取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

  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更改录取结果。

  六、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须于2025年3月下旬完成招生章程制定,并填报《202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随迁子女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和《202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随迁子女相关信息核定备案表(副表)》,经上级主管部门(贯通类专业须同时经贯通高校)同意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实、备案。经备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经市教委备案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委将对招生学校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七、其他说明

  (一)被中职校录取的随迁子女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2号)、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学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二)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中职校自主招生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后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具体要求须按照当年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100号)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

  (四)随迁子女学生就读中职教育阶段,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职校收费标准缴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五)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独立设置的艺体类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5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学生名单于2025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八、工作要求

  本市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工作,以“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为工作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各区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保证随迁子女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原则上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社会和家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向区招考机构或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招生学校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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