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详情如下。
202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条件
(更新时间:4月3日)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且所在会计管理部门为上海市,用于考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详见“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相关问题解答)。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五、本通知所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会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六、在本市合法工作或居留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具备本通知规定报名条件的,可在本市报名并在本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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