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寒假转学政策(最新规定)

导语 2025年上海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转学政策公布,转学受理时间、转学条件、转学办理流程及自诩电话如下。

  

2025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转学公告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 号)的规定,现就 2025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区户籍学生从本市外区、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 符合本区当年度(起始年级入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且非本区学籍学生;

  3. 本区学籍学生居住地(仅限房产变更)跨街镇变更。

  注意:

  1. 毕业年级(小学五年级、初中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2. 学期中途不予转入。

  二、转学申请材料

  (一)本区户籍学生

序号

所需材料

1

学生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2

出生证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父或母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4

住房 相关证明

1)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2)租房: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5

学籍证明单

需包含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注: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本区户籍且本区学籍的学生按照第三类“本区学籍学生”执行。

  (二)非本市户籍且非本区学籍学生

序号

所需材料

1

学生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2

出生证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4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5

父或母

上海市居住证和社保缴

纳记录

父或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如有,则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

住房 相关证明

1)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

居住证地址一致;

2)租房: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必

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7

学籍证明材料

需包含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注: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从本市外区学校申请转入,须提供父或母一方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知单内必须显示就读学生的相关信息)或持有嘉定区住宅类房产证,其地址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三)本区学籍学生

序号

所需材料

1

学生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2

出生证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上海市

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

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4

父或母

户口簿

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5

上海市居住

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非本市户籍需提供父或母的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如有,则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

住房 相关证明

产权房: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7

学籍证明材料

需包含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注:现场查验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三、转学流程

  (一)日程安排

内容

时间

家长申请报名

202516114

申请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见下)填报相关信息报名

线下审核材料

2025116117

9:0011:3013:3016:30

线下审核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嘉行公路 601

统筹结果告知

2025124

学校提交材料

2025213214

  (二)2025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转学申请报名二维码


  (三)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业务流程图


  四、转出申请

  1.须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转出学校应在全国学籍系统内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供给学生监护人。

  2.学生申请转出至外省市就读,转出学校应根据外省市要求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3.学生申请前往境外就读,须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休学或学籍注销申请。

  4.如果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显示学生已完成转出流程,则该生应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

  咨询地点:嘉定区教育局A1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9902055(工作日 8:30-11:00;13:30-16:30)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转学】获取上海16区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转学办理时间、条件及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政策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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