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幼儿园报名时间表2024
导语 上海杨浦区小班幼儿报名验证时间:5月9日—5月16日。插班转园办理时间为开学前一周。
2024上海杨浦区幼儿园报名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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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幼儿 |
2024年5月9日-16日 |
插班转园幼儿 |
开学前一周 |
托班幼儿 |
托班入园政策(6月3日公示) |
2024年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一) 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和方式: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自行在系统中进行修改或登记。
5.线下补充信息登记:5月9日—5月16日(13:30—16:30),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通过电话预约31151798(直线)、65017733或31157733转5565、555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凭电话预约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
(二) 报名验证
5月9日—5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按照杨浦入园条件完善幼儿和监护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选择对应园所进行报名验证,确认提交相关信息。
5月9日—5月16日(13:30—16:30),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通过各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公示电话预约,凭电话预约号到对应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5月17日—6月5日,幼儿园将完成相关报名验证信息审核,审核不通过将电话与监护人进行联系。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选择“对口公办园”报名验证,如报名验证数大于计划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入园实施细则并公示,未录取的适龄幼儿由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4年5月9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持有2024年5月9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4年5月9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2024年5月9日前入户的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2024年5月9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或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逐层录取,满额为止。
①持有港、澳、台、外籍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且一年内(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
(2)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满额为止。
各幼儿园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和发育迟缓适龄幼儿随班就读。凡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条件的,智力轻、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和发育迟缓等适龄幼儿,持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或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选择鞍山幼稚园 (学前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图们路3号)报名验证,统筹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教点。
(三) 录取通知
6月6日,各幼儿园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