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电话及地址
三、文化市场和产业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等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指导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市场准入审批和年检、年审工作。
(3)参与实施本区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与奖励。
(4)研究制订本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本区文化创意园区、文化产业基地、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市场的专题调研,拟定相关政策;协调、参与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和立项,推进本区文化产业发展;处理区文化产业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6)负责本系统文化经营单位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文化遗产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协助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研究制订本区文博工作规划及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本区文博工作先进的表彰和奖励;处理区文管委的日常事务。
(3)协调、指导本区文物管理部门开展文物普查工作,提出全国、市级或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报有关部门核定公布,并建立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健全各级保护单位档案。
(4)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划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协调、指导本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护工作。
(5)管理、指导本区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和纪念馆的业务。
(6)负责本区具有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