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图书馆读者证办证需知

导语 上海静安区图书馆读者证办证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上海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申办对象: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办证名称: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

  办证办法

  1、办证证件: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通行证、军人证件,外籍人士持本人护照和长期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读者可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2、办证免收工本费及注册费,但需押金100元。

  3、办证申请: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选择申请“普通外借功能”,认真阅读申请表反面的“读者协议书”,并签名。

  4、领证办法:

  上海图书馆办证可即时领证

  各公共分馆办证需要根据“领证通知单”的日期,带好“领证通知单”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办证所在地领证。

  如急需借书,读者可在办证后第三个工作日,凭“领证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图书馆中文书刊外借室和各区(县)公共分馆的外借室外借书刊

  验证

  读者证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一年

  读者在有效截止期三个月内或期满后,可到上海图书馆和各区(县)公共分馆办理验证手续。

  押金退还

  读者不需要“普通外借功能”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退证注意事项:

  1、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

  2、带好本人身份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读者证及押金收据。

  读者证挂失与补证

  1、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分馆办证处挂失。

  2、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3、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销挂失,并恢复原有读者证功能。

  4、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读者证,恢复原证中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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