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有哪些类别
导语 探亲,可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
探亲,可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
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根据探望的对象签发相应的探亲类签注,有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三种签注。
常见错误: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的,子女不在香港,申请探亲签注。
正确做法: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的,在港的,方可申请,子女不在港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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