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户籍新生儿入户在上海办理条件

导语 如安徽户籍居民实际居住在上海,可在上海为新生儿直接办理入户,无需在安徽和上海之间来回奔波。具体办理条件可详见下文。

  新生儿入户办理条件:

  安徽户籍新生儿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上海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拓展阅读——户籍事项证明:

  围绕居民日常生活开具的高频证明——户籍事项证明,四地公安机关通过整合后台数据资源、引入电子印章技术、制定业务规范性文件、规范证明式样和开具流程,方便居民群众随时、随地“零跑动”线上开具,无需再回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可以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线上提出申请,信息流转至相关受理单位,经核查相关户籍信息后,由受理单位出具统一格式的《户籍事项证明》,并通过平台自动生成加盖受理单位电子印章的《户籍事项证明》电子版,供申请人查看、下载。

  相关推荐:

  上海新生儿入户办理地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入户】可获上海新生儿入户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材料/流程/时限)等;还可查询长三角户籍新生儿在上海跨省市办理入户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