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条件(附申请材料)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等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条件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疫情】可获上海疫情最新通报、风险调整,全员核酸,隔离政策、进出沪新规。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