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对象

导语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普陀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可申请普陀区就业补贴。

  上海普陀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对象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普陀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上海普陀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标准

  (1)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月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

  (2)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申请补贴人数以 8 人为限;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