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指南

导语 提取提取还上非合作银行的贷款,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一、申请范围:

  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债务、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且已在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贷款业务委托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其配偶。

  二、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一)首次办理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2)购房合同、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所购住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告登记证)、购房发票;

  (3)贷款合同;

  (4)申请提取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3、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二)续提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3、申请提取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4、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市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市分行。)

  四、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