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城乡居保信息变更

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变更登记

办事项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变更登记。

办理机构:

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沪府规〔2023〕18号)。

2、《关于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4号)。

3、《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申办条件:

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信息、户籍信息、银行账户、证件有效期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免于提供)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户口簿(免于提供)或户籍证明或港澳台临时居住证或外国人临时居住证。

办事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电子证照)到办理机构或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请。

办理机构和区经办机构根据变更项目分别处理:

1、对变更户籍信息、姓名,且户籍信息与政府共享信息一致的以及联系信息、银行账户的,办理机构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2、对变更身份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的,办理机构进行初审,初步认定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区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登记;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以变更登记。

申请人自区经办机构办结后到办理机构领取《业务核定表》或《办理情况回执》,也可委托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或通过自助终端、互联网渠道下载、打印。

办理期限:

变更身份证件号码的、变更证件有效期的,自办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变更当场办结。

其他:

1、户籍信息与政府共享信息不一致的,申请人另须提供户籍材料。

2、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需提交原身份证件或相应的佐证材料。

3、本人办理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电子证照);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变更社保登记信息的话不需要跑柜面,在网上直接确认变更信息就可以啦! 快来一起看操作攻略。

NO.01

进入业务事项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简称“CA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点选左侧【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中点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调整】事项。

NO.02

录入申报信息

进入事项页面后,系统将自动显示【单位基本信息】、【行业类别信息】和【联系信息】、【参保所属地】、【基本账户信息】栏目。如单位需要维护【联系信息】、【参保所属地】、【基本账户信息】的相关信息,可直接在相应的信息框中进行调整,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

小贴士

①如单位从未对【联系信息】、【基本账户信息】栏目信息进行维护,则相关信息框显示内容为空。

②如需维护【基本账户信息】栏目的【开户银行名称】信息,请点击信息框,在系统跳转的查询框中录入三个(或三个以上)关键字并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进行点选。如:需录入“××银行打浦桥支行”,请在查询框中输入“打浦桥”字样,并在查询结果中点选“××银行打浦桥支行”。

NO.03

确认提交

01 确认提交

请核对《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02 提交成功

系统出现以下提示,表示已申请成功。

NO.04

查询打印办理情况

申报完成后,单位可通过【办理中事项】和【已办事项】了解办理进度。业务办结后,单位可通过【已办事项】和【打印中心】打印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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