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换证和延期要求

导语 上海办理的《婚育证明》有效期满后,持证人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婚育证明》。小编为您找到了上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换证和延期要求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来沪人员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的《婚育证明》有效期满后,持证人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婚育证明》。持证人不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应当要求其在60日内回原籍地申领《婚育证明》,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来沪人员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的,应当于临时性《婚育证明》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临时性《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延期手续,每次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所持临时性《婚育证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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