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商务签注)

【导语】:商务签证主要指有关人员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目的地国家从事投资、贸易、会议、展览、劳务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这类人员进入目的地国时需持商务访问签证。本文为您提供上海商务签证办理条件和流程。

办理对象

本市常住居民和外省市居民申请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商务签注;

港澳商务备案办理指南

港澳商务多次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三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以及未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所需材料

申请表

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营业执照

交验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是指经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并提交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交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交验税务登记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商务派遣函

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商务派遣函。

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提交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共两联,并提交复印件,内容应含单位名称、备案人员在该单位缴纳养老金的名单、签发日期;

提交个人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经营单位委托中介公司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另需提交中介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身份证、户口本

属本市常住户口的,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居住证

属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交验有效身份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并提交复印件。属上海市引进人才的,交验有效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并提交上述所有复印件。

其他

申请单独签注的,需提交有效的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空白页两页以上);

申请港澳签注的同时需首次申请或补、换发港澳通行证的,还需在我局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办理商务签注的,除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申请单独签注可委托他人代办外,其他情形均须本人亲自办理。

办理流程

1

商务备案:

网上预约-获取预约号码,打印预约信息表和派遣函-在预约日期当天携带预约信息表上提示的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局窗口办理-领取登记备案证。

2

商务多次签注:

网上预约-获取预约号码,打印预约信息表-在预约有效期之前携带预约信息表上提示的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局窗口办理-凭受理回执单付费。

费用标准

上海市居民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办结

外省市居民工作时限:网上预约成功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址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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